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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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1日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
QING TONG XIA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17年7月以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各项公益诉讼行动方案,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及“林地、草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共审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件,立案4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立案后向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行政机关已整改回复37件,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环境污染、非法破坏林地草原、非法采矿、滥伐林木、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黄河流域非法采砂、食品安全等各个方面。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深入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多起典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收回生态恢复补植复绿费9024元;清理河滩面积696.05亩,恢复平整河堤6.5公里;清理污染环境建筑垃圾、固体废物300余吨;促进了食品药品行业规范经营,保护了广大食品药品消费者的利益。有力地保护了国有财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 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安全”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2018年9月以来,为切实落实“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我院民行科组织干警联合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铜进峡市第四小学附近商店、小博士幼儿园、市一中食堂食品安全及市区内的药店销售中药饮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卫生院中草药有质量问题、小商店出售自制加工小食品、销售“三无”玩具等问题。本院针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向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彻底排查对辖区学校附近商店销售食品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保护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青铜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纳本院建议,对各学校周边的商店进行了检查,并依法对违法经营人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了违法经营行为。
(二)开展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2018年3月,本院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检查监督行动,对黄河青铜峡段非法采砂行为集中进行检查监督,发现沿河几家采砂场的采砂行为,破坏了黄河的生态环境,于是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清理黄河附近采砂场,及时平整恢复土地,改善黄河流域青铜峡境内的生态环境。
提出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联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将设备、石料全部进行了清理,恢复平整河堤6.5公里,抚平了“母亲河”的伤痕。并在整改后邀请本院领导到现场实地查看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7月本院在工作中发现,惠农渠在青铜峡市小坝镇陈俊村段的岸堤上随意堆放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的垃圾不仅会破坏环境还有可能污染惠农渠水体,产生恶劣影响。我院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向河道主管部门宁夏渠首管理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宁夏渠首管理处及时清理惠农渠岸堤垃圾,加强渠道巡护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宁夏渠首管理处高度重视,针对此问题积极回复本院,提出解决方案。2018年12月本院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宁夏渠首管理处整改工作已积极开展落实。
(三)开展保护国有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活动
2018年7月,我院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青铜峡市大坝镇陈俊村四队承包地非法采挖砂石,无人管理。我院民行科干警立即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并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后,向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限期依法取缔此采砂、洗砂点,平整土地,恢复土地原貌。
检察建议发出后,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针对此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2018年8月底本院工作人员同青铜峡市国土资源局和青铜峡市大坝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6、7月本院通过群众举报了解到,青铜峡市铝厂自备电厂南边国有荒地上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工业企业和养殖场偷倒的污水、废弃物。小大公路西侧企业偷排污水,植被死亡。本院向住建局和环保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二部门进行查处,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治恢复,清运垃圾235吨。
2018年10月,本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青铜峡市瞿靖镇村民在农田焚烧秸秆引发火灾造成经济损失,青铜峡市邵岗镇村民在公路旁边农田里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为保护环境、排除道路交通隐患,本院向青铜峡市瞿靖镇、邵岗镇等相关职责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落实秸秆禁烧政策,加强日常监督。
2018年11月,本院接干警在工作中发现,青铜峡市立马路附近有违规搭建的简易棚在路边提供洗车服务、无证销售食品,存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也污染了道路环境。本院民行科干警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向环保、住建、交通和大坝镇提出检察整改建议。
(四) 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活动
2018年9月,本院与青铜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青铜峡市叶盛镇、邵岗镇 、大坝镇等8个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垃圾处置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存在的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过长,医疗废物暂存点未与办公、医疗、生活区分离、个别卫生院污水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及对群众举报的上陵心頤诊所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问题,分别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工作监督管理。青铜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本院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